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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的三大危害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最近到企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少用户私自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留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主要有三大危害:

  1.危及人身安全。一般说来,在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之前,低压配电网采用的是IT系统,即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在这种系统中,中性点对地绝缘电阻、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一般都在数千欧姆以上,触电电流不能直接形成回路,用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是很氏的,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一般不超过人体安全电流(30mA),容易使人脱离危险;如果用电设备外壳有接地保护装置,那么,漏电设备外壳对人身触电的威胁就更小的。

  当安装漏电保护器之后,配电网即要设成TT系统。在这种配电系统中,漏电设备外壳对地电压约为相电压,通过人体的触、漏电电流按比较干燥的地面接触电阻加人体电阻计算,也在137mA以上。因此,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会大大加重人身触电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2.用电电器设备有被烧毁的危险。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之后,如果发生低压单相接地故障,接地严重时(如接地相线断落在沟、塘里或发生在阴雨天),将会造成中性点位移及位移电压,当位移电压超过电器设备电压安全极限值时,电器设备将会被烧毁。

  3.低压线损升高。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后,对低压线路质量较差的农村配变电区、线损影响尤为明显,泄漏电流不能及时发现,单相接地不能及时排除,使接地电流长时间持续不断地流入大地。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砂质土接触电阻计算,每个泄漏点或接地点的电流最少也在2.2A以上。

  综上所述,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不但危及人身安全,有烧毁电器设备的危险,还会使低压线损升高。希望将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的用户引起重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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