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除尘工艺“应湿尽湿”。打磨抛光工序能使用湿式打磨的必须使用湿式,供水系统必须安装水液位、流速监测报警装置, 并与打磨抛光设备联锁,确保缺水停机。
2. 互联互通管道“应拆尽拆”。打磨抛光工位不得通过收集管道连通;使用单机除尘和设备本体除尘的,不得再通过管道连 通。
3. 危险场所和设备“应清尽清”。严禁企业违规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厂房内。集中除尘器应布置在厂房外部,与厂房隔 离。
4. 涉粉作业人员“应减尽减”。减少单班作业涉粉人数,通过防火隔墙等措施区域隔离,原则上粉尘爆炸危险区域不超过 9 人。
5. 粉尘“应扫尽扫”。确保作业现场、设备内部、除尘管道、除尘器等处不积尘;及时清理粉尘泥浆。
6. 监测预警系统“应接尽接”。重点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全部接入粉尘监测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