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为了生活,生活的前提则是敬畏生命与保障安全,所以每一个企业都不能忘记安全生产是办企业的“初心”,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
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就是让生活更美好的劳动法则。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监管与企业恪守,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也应是办企业“初心”。
企业是生产的主体,也是安全的实体承担者。在“要我”的前提下,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仿佛成了强加与额外负担。“投资一万不出一事,敷衍了事照样没事”。侥幸与投机心态,让许多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对安全投入不在意,也舍不得。
因而,在这里,我们要大声疾呼: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忘办企业的初心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必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安全投入不是无所谓的走过场。事故属“万一”,保险为“一万”。当你只算计着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时候,你绝不会在乎“万一”,更舍不得“一万”,这也就是以盈利为追求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之诱因,走过场的后果极有可能演绎为“救不了场”。
二、安全生产需安全投资,安全投资产生“一以当十”的安全红利。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抠着一分钱的“安监”“质检”“劳保”,到头来,赔上一以万计的“抢救”与灵魂不得安宁的“救赎”。企业是生产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在场责任者与直接关联者,安全投入与安全红利之间的“性价比”值得当事人好好核算!
三、安全不是“要我”而是“我要”。“要我”,可一刀切强制,可“秋后算账”重罚;“我要”,则是在法则与法律框架下,自我保护,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以防为主,预防先行,防患于未然。须知,前置的安全最安全,得到的回报也将最踏实——经济而平安。这是明智的“我要”做法,担当之下有保障。从这一点上讲,安全的受益者还是企业本身,安全的“紧箍咒”其实是安全的“防火墙”。
认真又顶真,安全非游戏。归根结底,企业负责人一定不能忘记办企业的“初心”是安全生产,安全发展方能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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