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山西苯胺泄漏事故调查发现,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左右,企业巡检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苯胺库区一根往成品罐输送苯胺的软管已发生爆裂,苯胺沿着雨水系统被排入河道。可见企业不严格执行巡检制度是该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落实企业安全巡检制度不能只说不做。
巡检制度是企业对现场生产安全状态进行了解并确保良好安全状况的重要手段,绝不能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更不能只说不做。现在很多企业存在一种错误观念或做法,巡检只是走形式,流于口头而无书面记录,认为进行巡检记录被认为有可有无,无大事就可以不记或乱记。
要想避免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应从内因和外因两方面抓起。内因当然指的是加强企业巡检人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巡检制度,做好巡检记录,做到交接时有签名。不可因不起眼的隐患或者小隐患口头汇报等因素而违反巡视规章制度。
外因指的是企业安全科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巡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管理,保证制度落实到位。只有把管理方式改进了,企业巡检人员才能如实填写巡视记录,真实反映本站的生产、操作、辖区异常情况,可以帮助下一班巡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杜绝同样的错误不会再出现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