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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1日

【摘要】

运用决策树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最优决策分析发现,企业一般不会自觉地投入资金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而是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因此,需要对其施加监督外力;通过构建一个由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参与的监督博弈模型并进行分析表明,政府安监部门加大对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处罚力度并不是最优策略,鼓励并帮助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才是最优选择。和谐社会构建中仍需运用“和谐”原则来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关键词】 和谐社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决策树;监督博弈

0 引言

安全文化伴随人类的产生而兴起、伴随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发展。但是,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才有意识地研究并发展安全文化。“安全文化”作为一舶来品,在我国有意识地对其进行研究,也不过是近二十多年的事。1993年,时任劳动部部长的李伯勇同志指出:“要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来认识”;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局长明确提出“安全文化”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五要素”之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1]”

因此,在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如何将安全文化渗透到安全发展之中,渗透到“两种生产”之一的物质资料生产主体——企业中,搞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崭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1 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神合貌离、形散神聚

和谐社会中的“和谐”二字,古今中外有多种解释,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到《辞海》中的“和睦协调”,众说纷纭,不一而举。如果从造字法来看,“和”字可拆为“禾”与“口”,即一人一份饭;繁体的“諧”字可拆为“皆”与“言”,即人人皆可言。因此,可将和谐诠释为“一人一份饭、人人皆可言”或“人人有饭吃、人人都有发言权”。“和”字体现的是生存、生活等物质层面,而“谐”字则更多地体现民主或价值等层面。

安全文化中的“安全”一词,可理解为无危为安,无损为全[2],是和谐的重要体现;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属于需求金字塔中的物质层面;而“文化”则通常被看作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3]。关于安全文化的界定,莫衷一是,但不外乎有“广义说”和“狭义说”。笔者赞同罗云教授的定义,它是“人类安全活动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与物态的总和[4]”

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一方面强调人的生存或物质层面,另一方面强调人的价值或精神层面,二者神合貌离、形散神聚,且安全本身就是和谐的重要前提,是和谐的突出表现之一。

2 企业安全文化重在自觉建设

工业化打破了农业社会原有的社会关系而进入到以业缘关系为主导的工业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社会化和劳动分工日益明细的现实背景下,每一个自然人都要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来维系生存、改善生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文化的最重要领域之一是企业。

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契约的结合”,追求的是既定成本下的利润最大化,或既定利润下的成本最小化。在面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性决策时,企业往往是急功近利、趋利避害的。企业在利润与安全之间进行博弈[5],通常认为二者是背道而驰的。

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寄希望于企业自觉自愿地搞好安全文化建设是不太可行的,“无为而治”还不太现实,何况在当前“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下,企业往往处于博弈优势方。因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该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约束下和强有力的外力监督下进行。

2.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最优决策分析

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确定条件下,由于企业在进行决策时事先并不知道哪一事件将来一定会发生,而只能根据以往的生产经验、资料和信息,或统计的多年的生产事故案例或生产事故积累的伤亡人员数据,设定或推算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1.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决策树的建立

假设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后的事故发生概率为α,事故经济损失为A;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的事故发生概率为β,相应的事故经济损失为B;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对于预防事故发生是有效的,则α<β,且A<B。另设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成本即安全文化建设投资为I,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决策树如图1所示。

图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决策树

图1中,节点1代表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的决策,节点2代表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这一事件,与之相对应,节点3表示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通过计算决策树中节点2和节点3的期望收益,得:

2.1.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决策

在现实生产过程中,企业在面临诸多风险性决策和信息不对称时,是不愿意投入巨资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大多数企业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并且即使是进行安全文化建设也千方百计地追求成本投入最小化。上述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投入及侥幸心理解释了目前多数企业“轻安全文化建设投入、重效益产出,生命诚可贵、利润价更高,忽视人力、重视财力,漠视人权、重视产权”,从而成为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从纯期望值收益比较来看,要使企业愿意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使E2>E3,即使得-αA-I>-βB,解得:βB>I+αA,才能保证企业认为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是最优决策。然而,大多数企业一般不会主动投入资金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这就需要市场的“监管人”——政府方出面干预,宣传、指导并督促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也体现了我国当前政府宏观调控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应有之义。

2.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监督博弈分析

在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生产方,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政府作为国家代言人,在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建设中担当监督者的重任。因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监督博弈参与人主要是政府(在我国主要指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两方。

2.2.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模型建立

根据博弈论原理,结合我国现行管理体制,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6]如下:

1)参与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模型中有两个参与人,即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

2)博弈策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政府安监部门的策略选择是{检查,不检查};企业的策略选择是{进行安全文化建设,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3)博弈次序:假设博弈双方同时决策且对博弈中各种情况下的得益都完全了解,那么,是一完全信息静态博弈[7]。另外,该模型假设博弈方可随机选择策略,因此,是一混合策略。

4)得益:假设政府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监督属本职工作,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所需投资为I。假设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是有效的,能够预防或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相应的事故经济损失为L1;政府安监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检查督促对于预防或降低事故发生概率是有效的,相应的事故经济损失为L1;但是,在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同时安监部门也不检查督促的情况下,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就较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为L2。其中,L1和L2为经济损失期望值估计,且明显有L1<L2。

在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下,政府安监部门进行督查需要花费成本C;如果安监部门不进行督查,则无需花费任何成本,即安监部门没有任何损失(当然,不排除失察的责任损失)。在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下,安监部门进行督查需要花费本C,并对安全文化建设不作为的企业进行惩罚,处以F的罚款并责令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投资I;如果安监部门不对其进行督查,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都造成了经济损失L。

在上述假设前提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监督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如图2所示。

图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

2.2.2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模型求解

以θ表示政府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检查的概率,以γ表示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因此,安监部门的混合策略为(θ,1-θ),即政府安监部门以θ的概率进行检查,以(1-θ)的概率不进行检查;企业的混合策略为(1-γ,γ),即企业以(1-γ)的概率进行安全文化建设,以γ的概率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该博弈模型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θ*,γ*)[8]。

此时,企业选择进行安全文化建设与选择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如果政府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检查的概率小于θ*,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如果政府的安监部门检查的概率大于θ*,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如果政府的安监部门检查的概率等于θ*,企业则随机选择进行或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政府安监部门选择检查和不检查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即:如果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小于γ*,政府安监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对其进行检查;如果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大于γ*,政府安监部门的最优选择是不对其进行检查;如果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等于γ*,政府安监部门的最优选择是随机选择检查或不检查。

2.2.3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监督博弈模型分析

通过求解博弈模型可知,企业的最优概率γ*(γ*=C/(F+L2))的大小取决于安监部门的检查成本C和安监部门对安全文化建设不作为的企业进行的罚款F的大小,且与C正相关,与F负相关。安监部门的检查成本C越高,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就越高;对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处罚越重,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就越小。因此,有效减少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从降低政府安监部门的检查成本C和加大对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处罚力度F等方面入手。

政府安监部门的最优概率

的大小取决于F和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投资I,且与I成正比,与F成反比。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投资I越高,政府安监部门的检查概率越趋向于1,这正是我们所期望的结果。这样以来,安监部门和企业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各司其职。然而,当F越大时,安监部门检查的概率变小,那么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增大,这只会令情况越来越糟糕。

综上所述,政府安监部门加大对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处罚力度并不是最优策略。从短期来看,该举措虽然可以提高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概率,但与此同时却降低了安监部门的检查概率,从而又间接诱发了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动机。鼓励并帮助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才是最优选择。

3 运用“和谐"原则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正如前所述,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神合貌离、形散神聚。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还应运用“和谐”原则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以人为本,建设“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安全与生产、生活共存、个人价值与集体效益和国家利益共创”的和谐安全文化。

席酉民教授认为,“和谐”原则,就是要使“和则”与“谐则”相结合。和谐既有客观的、得当的、科学的“谐”的完美,又有主观的、情感的、感觉良好的“和”的融合[9],而不论是作为个体存在的还是作为一个集体而存在的人既是理性人,又是情感人。因此,在运用“和谐”原则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时既要合情,又要合理,对于企业而言,还要适度。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企业而言是一项投资[10],正如“乌鸦”喝瓶子里的“水”一样,要想喝到水就必须往瓶子里投入“石子”,关键是企业在认识到该经验的基础上应该投入多少“石子”?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投资决策正确,则会带来相应收益或避免比投资而言更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政府安监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引导和帮助,不宜总是做些亡羊补牢的事后处罚,而应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引导[11]。例如: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对那些安全文化建设不作为的企业予以惩罚的同时,建立对政府安监部门的考核机制,防止职权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

文化具有“文而化之”的审美功能。安全文化以形象、艺术的表现形式,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和思想感情。“文化是社会的黏合剂”,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的外化是制度或规范;社会的核心是人,个人追求自由,社会追求秩序;每一个人和企业的价值观具有不确定性,而人类追求一致性,从而促成价值观变为规范。因此,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立和健全安全文化制度和规范,将安全主题通过文化这种人们容易接受和乐于接受的形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员工与企业树立科学、和谐的安全文化观,推动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

4 结论

笔者通过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安全是和谐的重要前提,也是和谐的突出表现之一。和谐社会与安全文化一方面强调人的生存或物质层面,另一方面强调人的价值或精神层面,二者神合貌离、形散神聚。

2)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自然人都要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来维系生存、改善生活,安全文化的最重要领域是企业,企业安全文化重在建设。

3)通过运用决策树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行最优决策分析发现,企业一般不会主动投入成本来进行安全文化建设,而是存在一种侥幸心理,因此,需要对其施加监督外力。

4)通过构建由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参与的监督博弈模型并进行分析表明,政府安监部门加大对企业不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处罚力度并不是最优策略,鼓励并帮助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才是最优选择。

5)和谐社会构建中,仍需运用“和谐”原则来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建设“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安全与生产、生活共存、个人价值与集体效益和国家利益共创”的和谐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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