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风场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保证冬季进出风场及各机位交通安全,保证生产、生活物资保证,减少雨雪冰冻造成的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损坏和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
1.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第17号令)
1.2.4《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
1.2.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1.2.6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2.7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雨雪、冰冻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场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管理。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冬季暴雪造成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风场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 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应急管理机制。
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4.6 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1.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2.1.1.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电话:0453-6943452。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电话:0453-6943453,0453-6943491
2.1.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1.2.1 发生冬季暴雪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领导担任,或授权生产运营部正职担任。
2.1.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冬季暴雪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冬季暴雪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2.1.2.3 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1)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3)做好冬季暴雪急指挥工作。
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7)负责督促风场做好冬季暴雪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8)监督风电场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2.1.2.4 综合部的主要职责
(1)发生冬季暴雪应急响应时负责组建资金保障组。
(2)协助生产运营部进行冬季暴雪应急抢险工作。
(3)积极筹集冬季暴雪应急抢险工作中所需的资金。
2.1.2.5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1)发生冬季暴雪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冬季暴雪应急救援。
(2)做好发生冬季暴雪灾害的准备,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2.1.2.6 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3. 应急响应分类
3.1发生连续48小时以上大雨、大雪,气温下降至-35℃为公司应急Ⅰ级响应。
3.2发生连续48小时以上大雨、大雪,气温下降至-35℃为公司应急Ⅰ级响应。
3.3分析突发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
因为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受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职工的生活可能受到雨雪冰冻等影响。
3.4 可能导致紧急情况的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3.4.1 由于暴风雪造成的构筑物、支撑物倒塌,设备、设施的倒塌。
3.4.2 由于物体的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
3.4.3 由于暴雪造成变、配电设备的损坏。
3.4.4 由于暴风雪造成生活设施倒塌。
3.4.5 因暴风雪造成电气设备绝缘降低引起线路跳闸,使系统中断。
3.4.6 由于暴雪造成交通中断。
3.4.7 由于暴雪造成送电线路电缆断裂,导致系统中断。
3.4.8 由于暴雪造成风电机塔筒倒塌,导致系统中断。
3.4.9 生产设备因冻损坏、停运,严重威胁现场人员人身安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事故的响应级别为公司级响应或根据海林市政府预测发展为公司Ⅰ级响应。
4.1.1.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各风场启动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雪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1.2 生产运营部
启动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预案。
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海林市气象局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5)联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1.1.3 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
(1)尽最大努力抢救受困人员。
(2)启动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各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事故信息及时上报生产运营部。
(4)请求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4.1.2 雨雪冰冻的响应级别为公司Ⅱ级响应。
4.1.2.1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启动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预案。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和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进驻应急指挥中心,开通与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就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处置作出决策和部署。
4.1.2.2 生产运营部
(1)启动冬季暴雪清理及生产、生活保证应急预案。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
(4)保持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海林市气象局联系渠道的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5)联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6)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