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1.自救与互救原则:
(1)安全撤离,妥善避险。
(2)沉着冷静,控制情绪。
(3)互相鼓励,互相帮助。
(4)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2.自救互救措施
(一)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采取的应急自救措施
(1)在井下不论任何人发现了烟气或明火等火灾灾情,应立即向现场领导人汇报,并迅速通知在附近工作的人员。
(2)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起来,在尽可能判明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程度、蔓延方向等情况的同时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请求救护队的援救,并立即投入抢救。
(3)抢救时,要及时切断灾区内的电源并迅速设法通知或协助撤出受火灾影响区域内的人员。
(4)火势不大时,应根据现场条件立即组织力量将火直接扑灭。
(5)如果火灾范围大或火势猛烈,则应在撤出灾区人员、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稳定风流、控制火势发展,防止人员中毒措施,并随时保持和地面指挥部的联系,根据指挥部命令行事。
(6)当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有受到威胁的可能或是其它地区发生火灾,接到撤退命令时,要立即进行自救和组织避灾。
(二)在有烟雾的巷道里的避灾自救
(1)在有烟雾的巷道里,停留避灾或是建立避灾场所的可能性一般不大。应当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脱离现场,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
(2)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必须及时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应捂湿毛巾)。
(3)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量避免深呼吸和急促呼吸。如果巷道内有仍在送风的局扇的风筒、压风管路等,要尽量利用这些条件。比如在没有自救器或是自救器的使用超过了有效保护时间时,可以切断或打开压风管路的阀门或对着有风(但必须是新鲜无害的)的风筒呼吸;在避灾硐室同样可以利用这种条件供风送气,既能供人呼吸和延长避灾时间,又能提高避难场所的空气压力,防范有害烟气的侵袭。
(4)烟雾对人身安全的影响,除了烟气的特性(如烟气的浓度、成分、颜色、温度及刺激性的大小等),周围环境的特点(火的性质、范围、火势大小、距火源的远近、通风状况、巷道的断面及坡度等,此外,在相当程度上还取决于人的精神状态和体质条件。尤其是当精神上处于恐慌紧张的状态时,人的呼吸、心跳就会加快、容易疲劳、抵抗能力、行动能力、分析判断的能力都会降低。过度的紧张和恐惧还会造成精神及行动失常。断点续传。无论在多么危险紧急的情况下,都不能惊慌,不要狂奔乱跑。要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念,同时还要善于根据感觉和观察迅速辩认方向及自己所处位置与周围巷道之间的关系,要善于根据风流的大小和方向、烟气的来源及温度的高低等,判断火灾的大体方位和情况,以便做出决策,迅速通过捷径脱离危险区。
(5)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6)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行,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7)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则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可能会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撤退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快速爬行撤退。
(8)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得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品烟气的刺激等。
八、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2)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3)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九、撤人演练过程中注意事项
1、演练过程中,矿调度室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记录,摸清火灾的原因、范围及人员等情况。
2、听到演练命令后,参加演练人员必须绝对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十、佩带自救器的注意事项:
(1)佩戴自救器撤离灾区时,口具和鼻夹一定要咬紧夹好,中途不得取下口具和鼻夹。
(2)佩带自救器操作准确迅速,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配用,等等。
十一、演练结束后的工作
演练结束后,各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把演练过程中的记录、数据、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由救灾小组组长组织人员编写《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总结报告》。对于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考核。
十二、演练收集的资料
1、演练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演练信号发出时间;
3、矿调度值班人员通知值班矿长的时间;
4、通知运输、医疗、救护车辆集合的时间及到位时间;
5、图纸资料收集时间和备齐的时间;
6、召集矿井救灾小组领导成员(具体到每个人)的时间;
7、矿井救灾小组领导成员(具体到每个人)到达矿安全调度会议室的时间;
8、成立救灾指挥部的时间;
9、顶板事故处理时间。
十三、演练结束后恢复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恢复生产时恢复生产小组组成人员于矿调度会议室集合,由总工程师带领,认真学习复工安全技术措施后,下井进行检查,恢复生产。
由矿山救护队按照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行回复通风,由管子工负责把防尘系统管路阀门检查一遍,确保完好。当发现有漏水断管现象时,及时进行维修,再进行恢复供电工作。
十四、人员管理
①各恢复生产小组成员在恢复生产工作完毕,方准上井。
②各恢复生产小组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组长的安排,严格按规程操作。
③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异常,立即通报矿调度室,等待处理。
十五、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1)井上下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
(2)事故单位井口、地面治安警戒线设置。
(3)井下救护基地位置确定与警示。
(4)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