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及时发现和抢救,确保在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响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经济损失。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润世中心大厦内所发生的此类事件的处理。
3. 职责
3.1保安部经理为总指挥,负责发生此类事故时的指挥、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3.2保安部当值主管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带领全体保安员具体实施。
3.3客服部、工程部当值人员负责协助实施。
4.工作程序
4.1当发现或接报有食物中毒人员时,发现或接报人应立即上报保安部,保安部当值主管接报后:
4.1.1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实,经现场核实确认为食物中毒后,立即上报保安部经理,由保安部视情确定是否上报项目经理。保安部经理及项目经理接报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实施。
4.1.2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的门诊部或医院诊治,同时设法通知其家人。(在将病人送往医院或门诊途中,要时刻观察病人情况,注意不要猛烈撞击,避免给病人造成其他意外伤害。)
4.1.3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所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依据。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
4.2若中毒者病情较重时,可直接拨打120或999求救。求救时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中毒的单位、所在位置、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
4.3若怀疑人为投毒时,在做好现场保护、及时送治中毒人员的同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封锁有关现场,控制可疑人员,为公安机关的迅速侦破提供有力条件。
4.4与中毒有关的人员应如实向卫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本次中毒的有关情况(如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各项检验、侦破工作。
4.5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物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物所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4.6保安部及客服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事后,由保安部写出书面《特殊事件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阅示。
5.相关文件
5.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手册》
6.相关记录
6.1《特殊事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