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各种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以达到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
2、 适用范围
该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环境污染事故或情况的应急和响应。
3、 职责和权限
3.1 技术部负责水质超标时的应急与响应及事故的消除工作,停电后的应急处理。
3.2 经营部负责化学药品泄漏的应急与响应及事故的消除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压力容器、液氨、氟利昂、成品油、废油泄漏的应急与响应及事故的消除工作;负责公司电力及设备故障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监管。
3.4 总务部负责培训事宜,火灾的预防与管理及对潜在的事故紧急情况的监督管理与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
4、 潜在的环境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
4.1 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与潜在事故及发生地点
4.1.1 废水水质超标:生产部动力车间。
4、1、2 氨气泄漏:生产部动力车间。
4、1、3 氟利昂泄漏:生产部动力车间。
4、1、4 油泄漏:经营部物管科、生产部润滑站。
4、1、5 化学药品泄漏:经营部物管科、技术部化验室、 制造部车间、包装车间、加工车间。
4、1、6 突发停电:生产部变电所。
4、1、7 火灾:各
4、1、8 压力容器爆炸:锅炉、空压站、制冷。
4、2 环境潜在事故的预防
4、2、1 总务部对4.1中潜在的事故的直接作业者给予以充分训练,确认其有实际操作能力,方可上岗。
4、2、2 在4.1中的潜在事故的责任部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并对重要项目制定点检及维修计划,以确保潜在事故的发生可能性最小。
4.3 应急措施
4.3.1 当废水水质超标时,废水不准对外排放,并对超标废水进行再处理直至达标后再对外排放。
4.3.2 当氨气或氟利昂气体发生泄漏时,要设法关闭阀门或堵漏及有关容器的更换,防止气体的挥发。
4.3.3 当化学药品、油品发生泄漏时,要设法关闭阀门或堵塞有关容器,防止进一步泄漏,对已泄漏的化学药品或油品等要根据其特性进行擦拭、洗抹等方法处理,避免其流入下水道,渗入地面及掺杂在其它垃圾中造成污染。
4.3.4 火灾的应急处理,当库房发生火灾时,首位目击者必须马上通知保卫科并有关人员,并一起召集员工用适当的灭火方式进行灭火,当火灾不能控制时,立即拨打“119”,易燃易爆化学品,油品等立即转移至安全地方。
4.3.5 当发生突发停电时,各车间要及时关闭相关阀辩门,防止潜在的环境事故的发生。
4.3.6 压力容器出现爆炸紧急情况时按相关容器的爆炸应急程序进行实施。
5、 环境事故的处理
5.1 总务部、安全科、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后的分析,做好环境污染记录,写出环境污染报告。
5.2 各相关部门应对文件程序的预防选用性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文件修改按《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