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因素联合效应的产物。 从交通构成的“四要素”入手,结 合我国交通事故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从主观与客观原因入手,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对策研究。
【关键词】高速公路;安全;对策
0.引言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 ,有力地促进了国 民经济的飞速发展, 截止 2007 年底, 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己达 5.36 万千米,居世界第二。 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 40 年走 过的历程。
与一般公路相比,高速公路排除了混合交通和非机动车、机动车、 行人的相互干扰,其路面宽阔、标志标线醒目,安全、服务设施日益完 善。 它所具有的高速性、安全性、舒适性和高效性是普通公路无法比拟 的。 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比较,具有交通事故少的特点[1]。
据统计,德国 1991 年在高速公路上每 10 亿行车千米发生了 7 起 带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而在其他一般公路上为 24 起类似事故。 日 本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和受伤的人数仅分别为普通公路的 1/40 和 1/62; 美国高速公路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占全部公路死亡 人数的 6.5%,每亿车千米死亡率为1 人。 所以,高速公路在世界范围 内被普遍认为是安全程度最高的公路[2,3]。
2001 年我国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 2.5 万起, 造成 3150 人死 亡、9.9 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1 亿元。 通车里程的增加、交通流量 的增大是导致事故上升的主要原因[4]。
1.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现状与成因分析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道 路交通事故引起人的伤亡和物资的损失,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
失。 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道路交通状况还存在巨大的差距。
高速公路交通是由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要素构成的一个具有 特定功能的闭环系统。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 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因素联合效应的产物。
1.1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同普通道路相比,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1 重特大恶性事故多发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较快运动时动量大,冲击力强,再加 上驾驶员反应时间不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和危害性往往超过普通 公路上同类交通事故的几倍乃至几十倍。 我国高速公路百起交通事故
死亡人数基本维持在 13 人/百起事故,2004 年激增 75%, 达 25 人/百 起事故。
1.1.2 追尾碰撞、撞固定物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
追尾碰撞、撞固定物成为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 追 尾碰撞、撞固定物的主要原因是车速过高和车头间距控制不好,未保 持安全间距。 根据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 年全国高速公路因未 保持安全距离造成 968 人死亡,占高速公路死亡总数的 15.5%。
1.1.3 单车事故比例较大
单车事故主要是指因单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事故,这些原因主要有 车辆机械故障、爆胎、失火、突然熄火、超速、超载、措施不当和驾驶员疏忽大意。 与一般道路相比,高速公路上单车事故的比例几乎是普通公路的10 倍[1]。
1.1.4 通车初期和不良气候条件下事故多发高速公路通车初期,长期习惯于混合交通条件下行驶的驾驶员不 适应高速行驶条件,对高速行驶以及在高速行驶中处理突发危险的情况显得经验不足、措施不力,往往会惊惶失措,错过采取有效措施的时机,不能有效地避免险情,导致高速公路通车初期事故多发。
1.2 人的因素
1.2.1 驾驶员的心理生理与交通事故
驾驶员对任何一个交通信息的处理都要依次经过信息感知 ( 观 察)、分析判断(推断)、操作(执行)3 阶段,其中每个阶段的错误都会造成整个信息处理过程迟缓甚至失败,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统计表明,由感知迟缓、判断错误及操作不当引起的交通事故比例分别约为55% ,
40%和 5%[5]。
1)驾驶员的视力下降,视觉变差。
2)易于疲劳,催眠瞌睡。
高速公路行车比普通公路行车更容易疲劳和打瞌睡。 国外一项调 查试验称,高速公路上驾驶员打瞌睡的频率大约是 1 次/45 千米,而且经常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睁着眼睛睡 1-4 秒[6]。
3)盲目追随与模仿驾驶。
4)驾驶判断失误。
1.2.2 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与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各地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驾驶员责任事故就占到总数的 70%?0%。 2007 年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共处理各类 交通违法行为 83761 起,罚款 15963087 元。
驾驶员不遵守高速公路法规,整体素质不高,驾驶技能差,安全意识不强是突出原因,主要表现在:
1)违法驾车,文通法规意识淡薄,忽视交通标志、标线的安全告示 作用。
2)疲劳驾驶。
3)超速、超载现象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