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可从一些广义的角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类,例如:
——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
——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
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也可列出一份问题的提示单,例如:
——在平地上滑倒(跌倒);
——人员从高处坠落;
——工具、材料等从高处坠落;
——头上空间不足;
——与工具、材料等的手提/搬运有关的危险源;
——与装配、试车、操作、维护、改型、修理和拆卸有关的装置、机械的危险源;
——车辆危险源,包括场地运输和公路运输;
——火灾和爆炸;
——对员工的暴力行为;
——可吸入的物质;
——可伤害眼睛的物质或试剂;
——可通过皮肤接触和吸收而造成伤害的物质;
——可通过摄入(如通过口腔进入体内)造成伤害的物质;
——有害能量(如电、辐射、噪声、振动);
——由于经常性的重复动作而造成的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
——不适当的热环境,如过热;
——照明度;
——易滑、不平坦的场地或地面;
——不适当的楼梯护栏或手栏;
——合同方人员的活动。
上面所列并不全面。组织必须根据其工作活动的性质和工作场所的特点编制危险源提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