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正常情况下按人们的意图进行能量的转换和做功,在意外情况下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工装置,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
⑤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蓄积或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
正常情况下多余的能量被泄放而处于安全状态,一旦失控时发生能量的大量蓄积,其结果可能导致大量能量的意外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⑥危险物质
除了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换的有害物质外,也包括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⑦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
这些装置、设备、场所在意外情况下可能引起其中的危险物质起火、爆炸或泄漏。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化工、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
⑧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
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一旦运动的人体与之接触,人体的动能意外释放而遭受伤害。
(2)第一类危险源危害后果的影响因素
第一类危险源的危险性主要表现为导致事故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第一类危险源危险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情况:
①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
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后果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发生事故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多少。一般地,第一类危险源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越多,则发生事故时可能意外释放的量也多。当然,有时也会有例外的情况,有些第一类危险源拥有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只能部分地意外释放。
②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强度
能量或危险物质意外释放的强度是指事故发生时单位时间内释放的量。在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总量相同的情况下,释放强度越大,能量或危险物质对人员或物体的作用越强烈,造成的后果越严重。
③能量的种类和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质
不同种类的能量造成人员伤害、财物破坏的机理不同,其后果也很不相同。危险物质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质。燃烧爆炸性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决定其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难易程度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工业毒物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的毒性大小。
④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时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的影响范围越大,可能遭受其作用的人或物越多,事故造成的损失越大。例如,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可能影响到下风侧的很大范围。
2.第二类危险源分析
在生产、生活中,为了利用能量,让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生产过程中流动、转换和做功,就必须采取屏蔽措施约束、限制能量,即必须控制危险源。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应该能够可靠地控制能量,防止能量意外地释放。然而,实际生产过程中绝对可靠的屏蔽措施并不存在。在许多因素的复杂作用下,约束、限制能量的屏蔽措施可能失效,甚至可能被破坏而发生事故。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它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
在安全工作中涉及人的因素问题时,采用的术语有“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和“人失误(Human Error)”。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例如,不断开电源就带电修理电气线路而发生触电等。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的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例如,合错了开关使检修中的线路带电,误开阀门使有害气体泄放等。人的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不安全因素问题,物的不安全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例如,超载起吊重物造成钢丝绳断裂,发生重物坠落事故。
物的不安全因素问题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例如没有防护装置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等。在我国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作“隐患”。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例如,电线绝缘损坏发生漏电;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毒有害介质泄漏等。有时一种物的故障可能导致另一种物的故障,最终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例如,压力容器的泄压装置故障,使容器内部介质压力上升,最终导致容器破裂。物的不安全因素问题有时会诱发人的因素问题;人的因素问题有时会造成物的因素问题,实际情况比较复杂。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不安全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例如,潮湿的环境会加速金属腐蚀而降低结构或容器的强度;工作场所强烈的噪声影响人的情绪,分散人的注意力而发生人失误。企业的管理制度、人际关系或社会环境影响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失误。
第二类危险源往往是一些围绕第一类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它们出现的情况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第二类危险源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3.危险源与事故发生的关联性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没有第一类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就无所谓事故;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第二类危险源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也不会发生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在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两类危险源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第一类危险源在发生事故时释放出的能量是导致人员伤害或财物损坏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易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危险性。
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应该在第一类危险源控制的基础上进行,与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相比,第二类危险源是一些围绕第一类危险源随机发生的现象,对它们的控制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