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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方法上的不足及其改进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03日

  目前,我们的安全监管主要目的是防止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这对现阶段来说非常重要,但若要与“以人为本”的国策和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相适应,仅仅着眼于“伤亡控制”思路就不够宽广了。笔者以为,施工安全的监督与评价,在着力对伤亡事故的预防和遏制的同时,尚应根据不同条件逐步将职业卫生、职工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内容纳入其中,从而把生产安全的监管推向更高层次,并以此来确定安全监督和评价的着重点。就目前情况而言,笔者以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评价的侧重点在以安全管理为重心的基础上,可以定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及其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运作;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实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物资保障;危险源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冶理;以临边、洞囗、吊篮、卸料平台等部位和施工机械安全装置为重点的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以基坑开挖、边坡处理、脚手架、模板支撑、建筑起重机械装(拆)等为重点的坍塌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高温、大风、暴雨、严寒等恶劣气候和特定时段的施工安全、职工健康防护;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其零部件的管理、检测和安全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源等危险性物品的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防范与治理;防火、防尘、防噪声、防中毒措施以及食物中毒、恶性疾疫、重大治安事件的预防等等。

  三、安全评价的内容要力求全面。

  工程竣工后由安监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它应该既是受监工程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历史记录和阶段性结论,又应起到建设各方主体日后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书”的作用,内容要力求全面。应该指出,我们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近年来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工伤频率仍然偏高,施工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这由多种原因造成,如市场管理不够到位、监督执法力度不足、安全技术有待提高等等,而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力度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笔者建议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单列“事故与隐患”一栏,用以记载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行为中的不足很有必要,这样做有助于相关方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对生产安全具一定的推动作用,也符合“严格执法与热情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笔者以为下列情况应予载入“安全评价报告”中。

  建设单位: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导致现场实体安全水平降低的;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重大欠薪纠纷事件的;未向施工企业移送相关资料,从而引起施工现场周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构筑物破坏事故的;拆除建筑物时,未断水、断电、断气即令企业施工从而引起事故的;接到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后,未采取相应措施或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的等等。

  监理单位:未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理规章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未进行检查并督促健全的;未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细则的;未督导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在应知情的情况下未责令其整改,或虽曾责令整改但未执行时却不向建设单位或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的;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未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提出的等等;

  施工企业:发生重伤事故和上等级事故的;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县(市、区)级(含)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公示或行政处罚的;发生恶性疾疫或多人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因失火造成较大损失的;发生虽未伤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爆炸事件的;特殊工种无证或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即行上岗的;建筑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发生较大危害通信、供水、供电、供热、市政管线和相邻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破坏事故的;爆破作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因安全隐患严重而停工整改的; 因噪音、灰尘等事由影响恶劣受到媒体或有关部门批评的等等。

  笔者以为上述情况不仅应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作出记载,还应纳入安全评价中的扣分范围。当然,评价对象如有下列情况的也应予以加分:在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获通报表杨的、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作出贡献并产生较大正面影响或获相关部门表彰的等等。

  四、充分发挥安全评价的作用。

  “安全评价报告”是评选各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主要依据,除了能起到受评工程施工安全的“历史记录”、“阶段性结论”和建设各方主体日后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书”作用外,如能综合使用,尚可使其在施工安全上的作用更大化。如可作为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招、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与年审、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相关人员的职称和工资评定、单位或个人先进与模范的评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等方面的依据之一。“安全评价报告”使用得当会变成动力,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产生积极影响。当然这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更需要建设主管部门的决策及相关部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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