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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审核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1日
1.目的
为加强安全评价项目管理,结合“科学、公正、客观”原则要求,确保安全评价报告质量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制定安全评价报告审核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安全评价、技术咨询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审核管理。
3职责与分工
1)评价部是安全评价项目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非项目组成员内审。
2)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核,负责安全评价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的把握,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或指定符合条件的评价人员对指定安全评价项目进行技术审核。
3)过程控制负责人负责安全评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审核,全程跟踪安全评价项目的过程控制情况,及时修订过程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4)评价报告出版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出版前校核。
4.程序
4.1安全评价报告审核
1)本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即非项目组成员内审、技术审核、过程控制审核和出版前校核等。
2)项目负责人将安全评价报告初稿移交评价部主任或指定的非项目组成员进行内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A、所引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有效性和充分性;
B、报告格式和编辑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通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C、报告中项目概况介绍是否属实;
D、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等的辨识与分析是否正确;
E、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是否正确;
F、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安全对策措施是否得当;
G、安全评价结论是否正确;
H、消除报告中的低级错误。
3)项目负责人根据内审结果对安全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经内审人确认。
4)项目负责人将经过内审的安全评价报告初稿转换成不可修改的PDF格式,以电邮发送给客户进行确认。客户以电话、电邮、传真等方式反馈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客户反馈建议修改、完善安全评价报告初稿后转入技术审核过程。
5)技术负责人(或指定的审核人)接到安全评价报告初稿,从如下方面实施技术审核:
A、所引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充分性、必要性;
B、项目概况介绍是否能满足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
C、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是否全面、是否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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