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天津市多年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探索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分为编制送审、专家评审、修订成册三个工作阶段。对各阶段中具体的运作方式和内容作了详细叙述, 并作了大量有益的尝试。
随着职业卫生法制的逐步完善,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作为职业卫生审查中的重要依据, 越来越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重视, 我市开展此项工作较早, 在大量的工作实践中, 我们就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工作模式, 作了大胆的探索, 现介绍如下。
1 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阶段
1.1 建设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定委托技术服务合同书,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内容, 并在科委登记备案。
1.2 成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专题组, 详细查阅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 包括建设项目的用途、生产性质、设计能力、劳动定员; 主要生产工艺过程; 总平面布置和车间布局图;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体、产品名称及用量;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有关技术参数;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产生部位、存在形态、主要理化性质和毒理学资料及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等细节, 熟悉整个生产过程。
1.3 实地勘察类比现场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性质, 选择生产工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企业进行现场类比调查。记录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分布位置和估计的浓度(强度) 范围, 了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并观察防护效果。
1.4 将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的结果综合起来,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 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如下:
(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复印件。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方法。为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设计得是否完备, 提供科学技术依据。同时, 预评价报告也是设计单位完善施工设计的依据。简述拟采用的预评价方法。
(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技术规范、设计文件。
(4) 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简介、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材料、中间体、产品及其用量和产量、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及其数量、职工总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等。
(5) 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析。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名称、存在部位、预测浓度(强度) , 以及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其危害程度等分析。
(6) 其他与职业卫生有关问题的分析和评价。包括厂区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布局、采暖通风、采光照明、生活卫生设施等。
(7) 对设计中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论证和评价。
(8) 预防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
(9)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论。
(10) 参考文献、资料。
1.5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送审稿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2 专家评审阶段
根据卫生法规要求, 市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天津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库, 依拟评审项目的复杂程度等情况, 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人选, 并不得少于5 人。邀请市总工会、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主管监督员参加评审。
专家组成员在提前审阅的基础上, 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依据、方法、内容、结论和建议的合理性、完整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等予以公正的审定, 出具专家组审定意见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