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陕建监总发(20097038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和“汉中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汉市质安发[2009]2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工作通知“精神,我公司对自有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外部项目经理,业主的设备进行了设备备案登记;现就设备产权备案及今后的安全生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设备备案方(甲方):陕西琳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产权拥有方(乙方):——————————————
一、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设备备案管理办法:
(1)设备备案的相关资料,手续由甲方统一整理报送;
(2)设备备案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并保证其真实性;
(3)设备的备案登记证由甲方统一保管;
(4)乙方在办理使用登记及其它事务时,可由甲方资料室借用;
(5)设备备案登记费收取,无论设备的大小、型号,按每台每次_____元收取。
三、设备备案后安全使用的管理措施:
1、双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2)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对多塔作业确定防碰撞措施,对作业范围内有架空输电线路的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3)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办理备案手续,经有关法定程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操作,指挥人员必须由建设厅颁发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
(5)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6)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按规定上报。
2、甲方责任与义务:
(1)所备案的设备必须由甲方进行安装拆卸。费用以安装合同为准。在安装、拆卸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2)设备的安全检查由甲方承担;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市内每台每次________元。外县每台每次________元。
(3)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配件、人工及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备的安全管理由甲方承担,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台每月_____元(未使用的,停置不记)
3、乙方责任与义务:
(1)做好设备的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的运转及维修保养记录。
(2)配置设备的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
(3)负责对操作、指挥司索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接收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5)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6)双方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有权对设备产权备案在市中心站进行产权变更。
四、其他:
(1)挂靠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挂靠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甲方将其挂靠的设备转户给乙方,转户费用乙方自理,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雇佣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自行承担设备在经营期间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保险费(含人和设备)、检测费、塔吊司机的工资。及本合同明确规定的乙方应付的其他费用。
(5)设备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和拍卖。
(6)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税收、物价政策,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