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南中教师宿舍因在原处新建学生餐饮楼,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负责,根据安全工作“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安全,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商定订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范围:
1、南中教师宿舍拆除
2、南中校园内
3、东西走向的7间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间保留后墙其余全部拆除。
第二条 结构、单价:
1、砖木结构,东西走向7间,南北走向11间,共18间,每间 元,共 元(大写: )
2、拆除工程开始时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并缴纳5000元(伍仟元)滞纳金
第三条 工程期限
自2013年4月 日至2013年5月 日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下雨、水电未停)等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可相应向后顺延。
第四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⒈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⒉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周边防护,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乙方拆除的旧材料全部归乙方所有;垃圾外运,同时必须拆除至平地。待与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退还滞纳金。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自签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结束之日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