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温江区实验学校外墙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 温江区实验学校
二、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双包):
1.小学教学楼、中学教学楼、行政楼、专用教学楼、食堂、宿舍、音乐厅、图书馆、多功能厅(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单价 元/平米。
3.计时工150元/日。
2.1、外墙综合脚手架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
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
1.3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材料,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1.4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1.5.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1.6.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1.7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 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 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工期
外架工程工期进度计划
1#楼:外架拆除: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8日
2#楼:外架拆除: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0日
3#、4#、5#楼:外架拆除: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6日
6#楼:外架拆除: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8日
7#、8#、9#楼:外架拆除: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1日
此计划已包含下雨天及其他相关因素。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以上。如未达到“区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6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4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 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温江区实验学校外墙改造”项目工程内所有外外架工作,(含建渣清理、卫生打扫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97%的工程价款,剩余部分3%的工程价款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有项目支付。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8、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9、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在5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理,超出50000元的,甲方承担60%的费用,乙方承担40%的费用。
1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或签定补充协议。
12、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出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3、 若甲方要求使用钢板网代替竹架板,则按市场行情扣除竹架板费用,由甲方提供钢板网。
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5、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联系电话: 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