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青铜峡市宏业建筑工程公司金沙湾会馆工程项目部
乙方: 施工队长
为确保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工程项目部与各施工队、民工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安全施工协议。
一、项目部职责:
1、必须做好进场民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现场技术员必须坚持每天班前的技术交底,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二、施工队长职责:
1、按照技术员的现场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民工干出符合标准规范的工艺质量。
2、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具体责任到人的职责,抓好民工的安全施工措施。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施工中危险源和整改工作。
三、民工职责:
1、上工前正确佩戴安全帽,在高空作业的要挂好安全带,违者罚款30元。
2、在干活中要精力集中,强化防范意识,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发现违章指挥或工地隐患,除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外,有权拒绝。
4、禁止不懂蛮干,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脱离或找人代岗,不得随意搬弄施工机械,电器。违者酿成事故责任自负。
四、本协议签字生效。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各持一份。
甲 方:宁夏金沙湾会馆工程II标段项目部(盖章)
项目部负责人: (签字)
乙 方: (签字)
施工队长: (签字)
附施工队民工签名花名单
第 施工队
序号 | 姓名 | 籍贯 | 身份证号 | 签名 | 序号 | 姓名 | 籍贯 | 身份证号 |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