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职生
作者:陈雨辉
来源:安全教育每周一课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25日
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职学生
一、教学目的: 培养学生的法律责任感,从学习、生活中案例入手,教育学生怎样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职学生。
二、教学方法: 老师先阐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然后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提高认识。
三、上课时间: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周会课
四、教学过程:
1、当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法制国家,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正是因为有了各种纪律和法律的存在和约束,我们的生活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遵纪守法,就要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遵纪守法是日常行为准则
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遵纪守法可以作为我们的日常行为准则。平时去商店时,要积极支持正版,坚决抵制盗版;响应国家号召,坚决不残杀、食用野生珍稀动物,号召周围的亲友保护动物;驾车要系好安全带,人在马路上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等。遵纪守法也可以作为人生信条,当法与情无法两全时,我们必须用清醒的头脑思考,以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重,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做到不偏私、不盲从。要做到遵纪守法,首先必须学法懂法,并将其落实到我们的行动上。作为公民,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还应该履行我们的义务,做到遵纪守法;也要行使我们的权利,指出违法行为。让我们牢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3、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中职学生
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这些违反校规校纪的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青少年犯法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中职学生,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职学生。
4、案例讨论分析
(1) 就寝时间,同寝室的同学都休憩了,小王同学还在大声朗读英语,室友多次提醒,他却说:“学习是我的权利和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小王的观点是:A、正确的 B、错误的。
讨论分析:小王的行为和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这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所提倡的。未成年学生有一种非常喜欢权利的心理,但却不懂得怎样正确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利用案例分析来培养学生的法律责任感要同培养学生的道德责任感结合起来。如同个别学生在课堂里爱讲话做小动作等都是错误的,我利用这个案例来教育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营造和谐学习环境。权利和自由与纪律约束、法律义务是一致的。从道德原则上讲就是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高年级的小张同学抢了低年级小林同学的2元钱,这种行为属于:A、不道德行为 B、违法行为。
讨论分析:小张同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盗窃罪盗窃价值金额最低限额,我国法律规定为500-2000元,各地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都在这个范围内。一般来说偷盗价值500元以下,100元以上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小偷小摸的行为(累计偷盗价值100以下)是违反道德的行为。而抢劫不是道德问题,有些同学认为抢劫一、两元钱没关系。但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公开的强行夺取他人财物金钱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没有抢劫价值金额的限定。很多学生听了我的解释后,大吃一惊……
(3) 到商场买东西遭搜身、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怎么办?A、与之争吵甚至动手打架 B、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讨论分析:处理这样的问题,如果问题不大最好还是“以和为贵”,千万不能使用暴力手段而导致因小失大,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再找有关部门如报警打110电话、打12315电话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他们来协调处理。如果还不能完全处理好,则选择最后的司法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采用协商和解或者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只有在和解或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采用“打官司”的办法来维权。
五、小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把“以和为贵”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坚守道德与法律精神的原则。做到了这些,我相信大家一定能成为知法理明事理和遵纪守法的合格中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