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铁腕严执法、拉网全覆盖、持续不间断”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朱志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闫 鑫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尚仁 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玉莲 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木拉提 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县住建局复查、州住建局抽查、自治区巡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基本建设法定程序情况,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工程任务等情况;是否存在压级压价、压缩合理工期,支付或扣减安全措施措施费用不及时的情况。
2、施工单位: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进疆建筑企业备案情况,工程有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现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按图施工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是否落实。
3、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对工程重点环节的检查频次和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监控、跟踪整改情况。
(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情况;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多发易发性安全事故预防治理工作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六、检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企业按照检查内容,抓紧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县住建局复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大检查确定的内容和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三)州住建局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 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随机抽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对重点县(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抽查。
(四)自治区巡查阶段(8月中旬开始)根据各地抽查情况,确定抽查比率,组织开展巡查,进行全面落实整改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我局将此次活动与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等活动统一部署,确保大检查部署到位、迅速行动、扎实开展。
(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企业及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对项目存在的隐患坚决消除,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彻底纠正并进行处罚,有效遏制重点时段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落实责任、严肃查处我局将认真复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凡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疆内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依法责令停工整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时限规定,对瞒报、迟报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决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清出市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事故多发的企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