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廊坊新北昌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方)
乙方: (施工方)
专柜名称: 施工楼层: 商户编码: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商场内进行装修期间的安全问题,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一、专柜位置:乙方装修施工专柜位置位于甲方商场 层 号
二、装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专柜装修期间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与消防安全监管,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甲方的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施工作业。
2、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由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或停工,并上报甲方。
3、施工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到商场物管部办理“动火证”,做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摆放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业后认真清理现场易燃物品和装修垃圾撤场时带出商场,保持做业区域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4、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和超负荷用电,施工完毕对做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5、严禁在施工场地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等高功率照明设备,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准动用非乙方的任何物品,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施工无关的任何设备、材料等。
7、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商场专柜装修的相关规定与安全监管的进场基本培训。
8、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合法有效,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并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以备物管员随时检查。
9、乙方负责承接装修专柜装修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并确定安全责任人。
10、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体健康、无犯罪史等资料。
11、乙方负责电器电料的合格及装修材料的环保、阻燃、无毒等安全要求。
12、乙方负责装修期间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事件及其它损伤事故的处理。
13、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与违规事项在期限内整改。
14、乙方应按时完成装修施工,保证装修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四、其它约定事项
1、装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违规事项,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相关费用。
2、乙方如违反本责任书及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损坏甲方设施场地,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对其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损失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因施工管理、装修质量等过失所导致的一切人身意外与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责任书由甲方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份)甲方物管部负责与乙方共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营运部存档一份。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廊坊市新北昌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王棕锋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