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班:
你班组是爆破作业施工班组。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施工班组负责人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你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治理隐患、控制风险、防范事故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创建安全诚信班组。
二、严禁酒后,不带安全帽,穿拖鞋进入隧道。当班作业人员进出隧道口必须带好监控识别牌,以便监控识别人员信息。
三、爆破物品的领用,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项目部提出申请进行领用,领用量不得超过实际使用数量。
四、炸材领到工地后,应指派专人进行看管,配合爆破员严格控制装药量,爆破时间按规定执行,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五、班组的安全员当日必须填写《施工现场炸材使用记录表》,由其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后交安全科存档。
六、炮工在当日下班后,必须将未用完的炸材分类交炸药库保管,库管员应根据放炮记录和炸材领用记录进行核查,如有不符立即向工地安全员、现场主管汇报。
七、如施爆作业中出现瞎炮或未完全引爆,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八、工地安全员应严格管理炸材,对私存炸材者,一经查获,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班组在安全爆破工作中,必须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爆破人员必须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爆破证》者担任,无证者不得担任爆破工作。
2、 作业人员不得将火种(打火机、移动电话等)带入爆破作业区域。
3、打炮眼时,应先检查锤柄是否松动,使锤时须站在撑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工作中切忌与他人谈话,以免分散注意力,致使滑锤伤人。
4、炮眼没有打完不得提前领取炸药。
5、领用炸药或雷管应派专人办理,行动力求秘密谨慎,途中不得逗留或休息,并应小心轻放,严防碰撞,严禁吸烟及接近灯火。雷管不许放入衣袋并不准同炸药、电池等混在一起。
6、装药入眼后须用木棒或竹管轻轻捣实,不可使用铁棍或钢钎,以防走火,封炮眼的土须干燥。
7、所有装药的炮眼应采用炮泥堵塞,堵塞前应事先将炮泥制成比炮孔直径稍小一点的炮泥条备用,堵塞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不得采用炸药的包装材料等代替炮泥堵塞。钻孔完毕,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8、装炸药时严禁吸烟,完毕后须先将药箱及现场料具移放安全地点,并使全体员工远离危险区域后。
9、在放炮点的200米距离处树立明显标志牌,定出放炮的时间,并指定专人做好警戒工作。
10、起爆前发出警告,事先应在四周布置警戒(其范围须规定距爆炸地点200米以外),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
11、起爆人在起爆前须选择好安全地点,设置两名人员,一人起爆,一人监护。起爆前应记清点炮与爆炸数目,待全部爆炸后,方得解除警戒,开放通行。
12、如发觉点炮与爆炸不符,不得急于查看,以免发生危险,必须待其它炮全部爆炸二十分钟后由点炮人谨慎前往检查原因,如确认未炸的炮不致爆炸后,方可解除警戒。
13、凡未爆炸的炮眼不得用任何工具掏取其中的炸药及雷管,更不得重装炸药于已放过而未炸开的炮眼内,应在距离原眼六十公分(机械打眼)处重打炮眼。
14、 岩石经爆炸后,应将未脱落的松动部分用撬棍或在锤敲落。
十、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现场安全员有权制止起爆。情节严重的报项目部,将停止对你施工队的炸药供应。
工区负责人:徐国庆,电话:1384204XXXX
隧道负责人:胡宝明,电话:1554132XXXX
工区安全员:赵广军,电话:1331435XXXX
告知人: 集安至通化高速公路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JTL01项目经理部
被告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