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直接领导督促各车间、党支部安全健康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2、审定、批准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安全健康职责管理制度、安全健康各项规章制度;审定、批准公司的安全健康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批准公司年度安全健康技术措施计划。
3、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审定、批准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委会人员构成
主 任:
委 员: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设立公司安全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公司安全处承担。
主 任:
成 员:
2、安委办职责:
(1)提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主要措施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3)组织、领导全面职业安全健康大检查和专项督察;
(4)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7)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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