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职业病防治工作承诺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有效投入,积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健康保障、保险等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对劳动者上岗前、在岗中以及离岗时实施动态、连续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紧急健康危害事故时开展应急健康检查等,建立健康档案。
六、针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不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制定相应的作业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
   七、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有关待遇;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八、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病防治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培训,危害防护教育,普及职业卫生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九、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保证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工作安置。
    十、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义务,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不得拒绝卫生监督人员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十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