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黄泽宇表示,当公司正常运作,员工居家可正常办公时,员工居家应当按正常出勤处理,公司需向员工全额支付固定工资。
如果公司已停工停产,员工感染新冠居家的,公司在第一个工资周期内,应当正常向员工支付工资;从第二个工资周期开始,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发放生活费。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也就是说,劳动者“阳”了,居家隔离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正常支付其工资待遇,与出勤相关的餐补、车补等可不支付。另外,需要注意区分的是:
如果劳动者居家隔离期间,身体状况不允许工作,在其没有做任何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是工资构成中如基本工资加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居家隔离期间,依然完成了日常工作、在家中正常办公,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其固定部分的工资,还需支付涉及绩效、奖金、提成等非固定部分的工资。
劳动者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用人单位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医疗机构的病休证明又需要继续休养的,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其使用年休假、加班调休、公司福利假期等;如果劳动者既无医疗机构病休证明,且无其他假期可用的,可申请事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其请休事假期间的工资。
据海宁法院,新冠患者自己选择居家隔离的,仍然是属于隔离的一种情形。在这个期间,应当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员工居家隔离后,因为病情严重需要转到医院治疗的,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应当按照医疗期来计算,发放病假工资。
此外,居家办公和在单位办公的实际区别就是一个工作地点的变化,其他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没有任何变化。用人单位依旧要遵守国家公示的休假制度和工作时间的固定:每天8小时、每周40个小时,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等。加班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吴潇雯表示,目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劳动关系政策依然适用于2020年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不能要求劳动者休病假,因为这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开展的居家隔离,必须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能在此期间解除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针对不少员工提到的,公司要求有核酸、抗原检测结果或医院诊断证明才能请病假,吴潇雯则表示,实际操作中,如果实在无法出具核酸、抗原阳性证明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尽可能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以视频作为辅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