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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我在一家大型公司做车工,一次上班时左手四个手指被车床碾断。事后,公司私下与我签订了赔偿协议,约定:公司报销医药费,再补偿1.5万元;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我不得反悔。请问:这个协议有效么?
律师:公司与你的协议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协议。依相关鉴定标准,你可能属六级伤残,工伤赔偿总额算起来应高于协议约定。同时,在你未提出解除的情况下,公司不得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你到其他合适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