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工伤,很多小伙伴最想了解的就是上下班途中摔倒或者其他一些意外小事故算工伤吗?
其实,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顾名思义,就是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所以说,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受伤的,没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不算工伤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有保障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5、患职业病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