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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用人单位缴纳医疗工伤保险费下调

作者:苏州日报  来源:苏州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20日

明年6万灵活就业 参保者月少缴11元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区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下调后,6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在2009年、2010年的这两项参保费将同步下调,每月将节省11元。

面对当前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11月12日,苏州率先在全国宣布对市区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比例下调,从明年起分别降低1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市区2万余户参保单位从中受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助推企业发展;而承诺参保人员待遇不降低,也实践了社会保险“保障民生”的宗旨。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按单位和个人合计缴费比例执行,因此市区6万余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也将同步下调,油缴费基数的12%下调为11%。2009年1月至3月期间的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37元相应下调至126元(按缴费基数1100元乘以11%的费率,再加5元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计算)。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份起,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将节省11元费用。

另外,2009年1月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规定补缴2008年底前医疗保险费或工伤保险费的,仍按补缴对应年度费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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