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西安市2004年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1万余名企业老工伤人员,明年起将享受政府工伤保险,这些人员的审核登记已于12月10日开始进行。
企业老工伤人员是西安市工人群众反映最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之一。2004年7月1日,西安市全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参加政府工伤保险统筹后,职工工伤保险待遇80%由政府负责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企业只承担20%。而对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工伤的仍由企业负担,这部分老工伤人员待遇的好坏决定于企业效益。然而近年来,这部分老工伤人员由于有的企业效益不好出现了工伤待遇偏低、待遇不落实、待遇无保障等现状。
为此,西安市政府决定从明年起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已脱离单位的不算)纳入政府工伤保险范围,这样他们的工伤保险待遇80%就可由政府负责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据西安市政府估算,这些人员总共约有14000余名,为此明年西安市工伤保险基金将增加支付1000多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