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业务管理将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调度和管理使用基金、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原则是工伤保险基金全市统一核算,基金收支分级经办。
据介绍,我市工伤保险2004年全面启动实施,到今年6月底工伤保险覆盖人数已达74.32万人,5年来年均扩面14.8万人。今年1至6月,市本级已审核批准681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到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有12429名“老工伤”纳入统筹范围。目前,市本级“老工伤”人员基本实现应统尽统。到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3146名工伤(亡)职工、1252名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至6月累计支付工伤待遇548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