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签署《共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川渝人民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座谈会在成都召开。
据了解,该协议旨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促进优势互补、优质发展的区域布局形成,加快川渝工伤保险服务协调发展。经川渝工伤保险机构协商,决定共同推进川渝工伤保险协调发展,增强工伤保险服务能力,提高工伤保险公共服务水平。
协议签订后,川渝双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可以实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定期治疗资格认定、工伤医疗康复、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工伤保险关系在本辖区内的转移和衔接。
本协议适用于在当地注册并参加四川、重庆工伤保险的雇主在对方管辖范围内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由于工作需要,雇主指派雇员在另一方管辖范围内工作;在四川、重庆辖区内异地居住的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根据工伤治疗和康复的需要,工伤职工被转介到对方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医疗或康复;在四川和重庆的集团公司内转移的5级至10级工伤工人。
根据协议,从7月起,两地可以相互委托对事故伤害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相互认可并传递给委托方。
两地可相互委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医学检查和诊断(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障碍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医学检查报告相互认可并传递给委托方。
同时,从7月份开始,我们将为居住在两地不同地点并定期接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提供相互资格调查和认证服务。
从9月起,两地可以相互认可对方的医疗(康复)协议服务机构。
到今年12月,两地将建设并使用省(市)级工伤保险信息系统;2021年,两地推进省(市)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直接网上结算;2022年,两地将推动异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
今后,两地将逐步推进两地工伤保险政策和标签的统一,推进联合建设、互联共享,为两地工伤保险合作提供更好的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