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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南昌市副食品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发 文 号: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发布单位: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的;
(十三)包装标识不清楚的;
(十四)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未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口的;保健食品名称、标签、说明书
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十五)加入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以外药物的;
(十六)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
(十七)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营养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宣传,监督生产经营人员进
行健康检查,对食品卫生进行监测、检验。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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