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提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 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以下简称培训空间)建设和运营工作,我司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指南》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和运营指南》(以下统称2个《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指导辖区内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运营主体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2个《指南》,提高实训基地和培训空 间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相关工作底数,即日起启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化工安全培训”功能模块。请组织已建成投用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的化工因区和企业于3月25日 前登录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工作;
今后新的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成投用时都要及时在系统填报更新相关信息。2个《指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司。
附件:
1.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营指南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和运营指南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洪明,010-8393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