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要求,经梳理,我局有16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
3.煤矿建设项目监理;
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方案设计;
5.防水闸门设计;
6.安全评价(含安全验收评价);
7.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评价;
8.井工煤矿主要设备(主要通风机、主提升机、空压机、主排水泵等)的检测检验;
9.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
10.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11.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
12.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13.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14.煤矿救护;
15.从业人员培训;
16.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其中,第8、11、14、15等事项如果企业符合相应能力要求,可以自行组织开展。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