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水上安全自救守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5日

  1.戏水安全守则
  ·在开放且有救生人员看守的水域戏水游泳。
  ·遵守安全标示。
  ·不单独下水,须有人照顾或结伴而游。
  ·对水域环境不熟悉时,不随意下水。
  ·不要游离岸边太远,泳技差者不要到深水区,以免发生危险。
  ·勿在饭后马上游泳。
  ·勿在吃药、吸毒或酒后游泳。
  ·不要随意跳水。
  ·不穿着牛仔裤或长裤下水。
  ·不要倚赖充气式浮具,万一破裂,便无所依靠。
  ·自己遇险或抽筋时,应镇静并及早举手呼救或漂浮等待救援。
  ·如遇水流,勿逆游与急流搏斗,应顺流斜向游往岸边。
  ·体力不佳时,不要逞强下水。
  ·有疲乏、眩晕、恶心、四肢抽筋时应立即上岸。
  ·见人溺水,须大声呼救。不熟悉救生技术者,不要妄自赴救。
  2.溺水自救措施
  ·大声高呼救命,引起别人注意。
  ·尽可能抓住固定的东西,避免被流水卷走或被杂物撞伤。
  ·保持冷静,用嘴呼吸,避免呛水。
  ·尽可能保存体力,争取更多的获救时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