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实际施工中一般使用钢筋或钢管作为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固定;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DN48*2.5-48*3.5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以其它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同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1.2米,下杆离地面0.5-0.6米,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米雘回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基坑四周固定,钢管入在地面50-70厘米深,边口外50厘米外;
当在砼楼面、屋面、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当在砖或砌块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砼块,然后按上述方法固定;
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当所处位置会有发生人挤拥,车辆冲击的可能进,应在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无孔洞挡脚板或40厘米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空隙应不大于1厘米,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挂満安全立网;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进,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満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安全封闭处理。
三、洞口作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10米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扭动移位;
楼板面等处连长为25-50厘米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为1.5米以上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砀网格,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安全平网,并在其上満铺脚手板;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除,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应不大于15厘米,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低于80厘米的窗台,落差大于2米进,设加设1.2米的临时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的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