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是否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是否符遵守下列规定:①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不应有冷接头。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
验。②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4)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是否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冷包头”和“鸡爪子”、“羊尾巴”。
(5)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
(6)高压油浸纸绝缘电缆相互连接用的电缆接线盒中,应灌注绝缘充填物。
(7)井下橡套电缆直接连接时,是否按规定采用硫化热补或与硫化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工艺进行连接,不应有冷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