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方案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基坑的深度超过5m,且面积较大,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由于基坑加深,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的,支护设计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 时,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的通知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二、临边防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必须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三、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但支护结构必须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通过计算确定,并绘制详细的施工图。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 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 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原状土放坡边坡参考值
土的类别 | 边坡坡度(高:宽) | |
砂土(不含细砂、粉砂) | 1:1.25~1:1.50 | |
一般性粘土 | 硬 | 1:0.75~1:1.00 |
硬、塑 | 1:1.00~1:1.25 | |
软 | 1: 1.50或更缓 | |
碎石类土 |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 1:0.50~1:1.00 |
充填砂土 | 1:1.00~1:1.50 | |
注:1 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 如采用降水或其它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符合 3 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米,对硬土不应超过8米。 |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问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
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但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是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
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
5.逆作法施工
逆作法的施工工艺和一般正常施工相反,一般基础施工先挖至设计深度,然后自下向上施工到正负零标高,然后再继续施工上部主体。逆作法是先施工地下一层(离地面最近的一层),在打完第一层楼板时,进行养护,在养护期间可以向上部施工主体,当第一层楼板达到强度时,可继续施工地下二层(同时向上方施工),此时的地下主体结构梁板体系,就作为挡土结构的支撑体系,地下室的墙体又是基坑的护壁。这时梁板的施工只需在地面上挖出坑槽放入模板钢筋,不设支撑,在梁的底部将伸出筋插入土中,作为柱子钢筋,梁板施工完毕再挖土方施工柱子。第一层楼板以下部分由于楼板的封闭,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可利用电梯间作垂直运输通道。逆作法不但节省工料,上下同时施工缩短工期,还由于利用工程梁板结构做内支撑,可以避免由于装拆临时支撑造成的土体变形。
四、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遇到地下水,应制定详细的排水、降水措施。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等。
1.排水
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 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
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
3.隔渗
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
(1)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插人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
(2)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惟幕悬吊在透水层中。但坑外抽水对周边建筑物有不利的沉降影响。
五、坑边荷载
1.基坑边严禁超堆荷载。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
3.当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
六、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七、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
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
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
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2.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
(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3)临近建筑物动态。
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九、作业环境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3.夜间施工或自然光线不足的场所进行工作,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基坑施工的照明、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