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火灾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8月19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处理要企业火灾伤亡突发事件,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的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理方案编制导则》

《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疆源兴民光伏一电站火灾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事件特征

2.1 危险性分析和事件类型

火灾事故危险:大型变压器着火事故、发电机着火事故、锅炉炉火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仓库着火事故、输煤皮带着火事故、电缆夹层着火事故,蓄电池爆炸事故、汽轮机油系统着火事故、集控室火灾事故、重要生产场所着火事故、高层建筑着火事故。

火灾事故类型:固体物质火灾、液体火灾和可溶化的固体火灾,指气体火灾、金属火灾。

2.2 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

电缆夹层、电缆沟、电气设备、汽轮机油系统。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均有可能造成火灾伤亡事故。

2.3 可能造成的危害

2.3.1 烧伤人员程序、医疗消耗大、并发症多、病情变化快、死亡率高。

2.3.2 烧伤造成局部组织损伤。轻者损伤皮肤、肿胀、水泡、疼痛、重者皮肤烧焦,甚至血管、神经、肌腱等同时受损,呼吸道也可烧伤引起的剧痛和皮肤渗出等因素导致休克,晚期出现感染,败血症等并发症面危及生命。

2.4 目前可能的征兆

2.4.1 煤粉系统发生泄漏。

2.4.2 电器短路及电器设备的选用不当,安装不合理,操作失误,违章操作,长期超负荷运行。

2.4.3 电气线路短路瞬间会产生很高的温度和热量,可以使电源线的绝缘层燃烧、金属融化、引起附近的可燃物质燃烧。

2.4.4 机组在检修、设备改造、日常生产维护工作中,执行制度不严。安全意识淡薄,均有可能造成火灾人身伤亡事故。

3 组成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谷岩

成员:刘斌、万宏宝、张建坤、别尔德汗、刘红斌

3.2 指挥部人员职责

3.2.1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人员火灾伤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2.3 值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3.2.4 现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3.2.5 消防队的职责:立即到达现场扑灭火灾。

3.2.6 医护人员的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3.2.7 安监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4 应急处置

4.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4.1.1 火灾伤亡突发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4.1.2 该方案由经理安溶解度宣布启动。

4.1.3 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4.1.4 火灾伤亡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启动《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4.2 处置措施

4.2.1 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立即采取冷疗措施。

4.2.2 讯速使伤员脱离火灾现场,置于通风良好的地方,清除口鼻分泌物和碳粒,保持呼吸道畅通。

4.2.3 衣服着火,应迅速脱去燃烧的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焰,可以水浇,或用衣被等物扑盖灭火。

4.2.4 电烧伤时,首先要用木棒等绝缘物或橡皮手套切断电源,立即进行急救,维持病人的呼吸和循环。

4.2.5 在进行现场应急处理的同时联系公司卫生所,拨打120急救电话。

4.2.6 对烧伤严重者应禁止大量饮水,以防休克。

4.2.7 呼吸、心跳情况制定:

(1)火灾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制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一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2)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测(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即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停止。

4.2.8 火灾伤员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2.9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分钟后,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己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按着每次5秒吸气一 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来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制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4.3 事件报告

4.3.1 值长立即向站长报告人员火灾伤亡情况及现场采取的急救措施情况。

4.3.2 火灾伤亡事件扩大时,由经理向集团公司主发部门汇报事故信息,如发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古交市人民政府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市工会,最迟不超过1小时。

4.3.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4.3.4 联系方式:

集中控制室

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120

5 注意事项

5.1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火灾的扑救。

5.2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5.3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时值班长和有关调度,并立即将有前设备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5.4 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火灾。

5.5 电气设备火灾时,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器(剂)进行灭火。

5.6 要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供的信息,确认致害原因,对症救治。

5.7 尽快受伤人员接受大医院卫生机构的救治,以保证救治及时有效。

6 附件

6.1 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6.2 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

6.3 关尖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