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体人民群众身体使压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范围
本程序中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生活应用水污染事故、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件。
3.职责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领导和指挥。
3.2突发公共卫生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及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核实、登记与上报。
3.3应急处理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
4.程序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一下情况;
4.1.1报告者有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4.1.2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
4.1.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
4.1.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4.1.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
4.2值班人员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后立即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由副组长或组长决定报告市卫生局和省CDC。
4.3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用最快的方式通知相关业务科长或疫情处理组组长采取相应措施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发生下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责任科室必须在1小时内(除去路途时间)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功市进行调查处理。
4.31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如非典、人禽流感、霍乱、肺炭疽症等以及暴发疫情)
4.3.2急性职业中毒一次性发生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或发生积业性肺炭疽。
4.3.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造成停供启来水的。
4.3.4市直管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和工业企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3.5其他较严重的或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4赴现场调查处理人员必须携带各种现场调查所需的调查表格、工具书、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和采样工具;必要时还需携带相应的急救药品,调查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4.4.1向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有关人员详细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核实事件发生的性质、地点、时间、范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成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
4.4.2对可疑场所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4.4.3按照专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4.4.4根据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采集各类相应的样品
4.4.5详细记录调查情况,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好有关调查表格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4.4.6现场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在24小时内撰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调查报告,同时对调查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意情况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市卫健委和省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