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对讲机齐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3.信号工每天作业前,先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及U型环,确定吊物已经栓牢固,吊点已经选好,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不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信号工指挥时必须集中精神,保证其他辅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吊车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钢筋及其他吊物堆放整齐、稳起稳落、落吊全过程的安全。吊装前,必须先观察周边的环境,保证吊装半径内无任何人员作业。
5.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严禁疲劳作业,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上岗,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抽烟。
6.熟悉起重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7.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8.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9.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作业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时刻注意起重机的运转、吊物情况。严禁出现玩手机、游戏、擅自离开岗位等现象。
10.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1.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不可站在易受碰撞、磕碰、难躲避,易受伤害,无防护设施的墙顶边缘等危险部位。
12.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其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牢固性、吊索具受理后的状态等,发现超重、吊索打扭、钩挂不牢、索具受力偏向、吊点不当、吊物松垮及其他疑问时,立即放下处理,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3.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吊运。
14.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5.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米。
16.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指挥人员要求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指挥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