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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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司信号工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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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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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部门或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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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安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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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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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整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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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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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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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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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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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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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提纲:
一、塔司教育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北京市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24.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25.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26.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27.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28.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
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29.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30.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31.严禁酒后操作。
32.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33.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34.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35.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36.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37.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8.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9.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40. 每个司机和信号工均必须,熟知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的交底,塔吊租单位完成)。
41.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现场必须带齐防护用品及劳保用品;
42..司机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塔吊工作装置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带动病作业,还应随时检查吊具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43..保养润滑时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加注润滑油等,在高空作业进要系好安全带;
44.司机在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得打闹、开玩笑,不得饮酒,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5..工作中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塔吊在运转中防止碰撞建筑物及附近高压线护架等。注意现场人员和各种设备;
46..吊装重物要平衡,防止偏重,严禁超载作业;
47..工作中发现信号不明,吊装重物重量不清及有违章指挥时,不得作业,情况弄清后再作业;
48.要与现场信号工、挂钩工配合好,沟通信号的哨音、手势、旗语的指挥方式;
49..遇有雷雨、刮风的时候,特别在风力超过五级不得作业,并做好塔吊的安全防护工作;
50..队长、司机要认真填写履历书,及时书写运转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51..认真做到十不吊的规定,塔吊各部件有异常时,要及时认真检查,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汇报,机长要随时和领导联系;
52..信号工要持证上岗,无证的信号工给信号时,司机有权不吊,机长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53..机长应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塔吊的防雷接地进行每月一次摇测,电阻4Ω以下,同时观察塔吊基础的变化,垂直度的测量结果(<4‰)。
二、挂勾工教育:
1.挂勾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挂勾工不可代替信号工作业;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5.登高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吊物时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
7.吊物前必须对吊索具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起重吊钩;
8.吊运大模板、钢筋和周转材料时必须使用卡环;
9.吊运大模板时,上下必须使用爬梯,严禁攀爬;
10.吊运小块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装,钢木材料和长短不一的材料不可混吊;
11.不得站在墙顶上或站立不稳的物体上行走;
12.卸料时要考虑周围环境,严禁随意乱卸、乱放;
13.吊物和大臂下严禁站人。
三、信号工教育: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能适应高处作业,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应当能够掌握并熟悉运用旗语、哨语和手势、对讲机四种指挥方法;
3.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物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5.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6.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8.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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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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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