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所承担管段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 按照分部年度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规划要求,健全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分解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
4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要努力搞好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作业,创造一个有安全保证的作业环境。
5 领导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及时对分部的安全工作进行布置、总结、奖惩。
6 认真做到“五同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分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8 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批后,积极组织,按期完成。
9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限时解决。对本分部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10 组织好本管段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分配工作。
11 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保证他们专职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1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