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日趋完善,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十大误区。
误区一:建设单位对自己指定分包的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正确做法: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误区二:建筑施工分包单位只负责施工,不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正确做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误区三:建筑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出租单位负责。
正确做法:出租单位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应配合出租单位做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误区四:建筑施工单位只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就可以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正确做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泵房、消防管道、消防通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还应加强消防演练及消防培训。
误区五: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只需要做好现场救援。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方案,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开展汛情预警预报和发布;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做好防雷、防风措施;安排现场值班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误区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只需要做好三级配电的设置和管理。
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即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
误区七:施工单位对租赁起重设备只负责使用,不负责安全管理。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做好起重设备进场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操作人员证件核验和安全交底工作,还要做好设备进退场手续办理。
误区八:施工单位用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专项体检。
正确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误区九:建筑施工单位认为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很多,没必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正确做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误区十:实行EPC工程总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部负责。
正确做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