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过后,是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安全防范不可疏忽大意。今天,湖南省安委办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发布安全提示,全力推动企业严把“安全关”,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建筑施工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全省建筑施工应做好以下“1234”方面节后复工要求:
一 制定一个复工复产计划。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指导督促在建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节后复工复产计划,明确关键岗位人员返岗时间,召开节后复工专题会议,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计划,合理安排作业人员及时返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 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项目的节后复工条件进行层级督导检查,按要求配备配齐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在建项目复工安全监管,完善在建项目台账,明确项目复工的条件和要求,通过提醒、巡查、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抓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后复工期间施工安全。
三 开展“三级”安全检查及培训教育。复工前,各班组对所属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部组织开展一次节后复工全面安全检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整改销号;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加强督导检查,对重点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开展抽查,严把节后复工安全关。所有在建项目应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复工前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四 坚持“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各级主管部门、各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下“四个一律”复工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未消除或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