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第四季度,因企业赶订单、赶工期、赶进度以及干燥天气用电用火不慎导致的事故易发多发。特别是以下10种情形,事故发生概率很高,企业必须高度警惕!
1.新进员工易出事故。新员工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初入工作,对一些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不是很熟悉,在安全方面缺少必要的培训,极易引发事故的发生。
事故案例:2018年1月6日23时41分,一生物颗粒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新员工赵某因操作不当,导致双腿被滚动的基轴带入刀盘进行绞绕,因伤及腿部大动脉、心跳呼吸骤停当场死亡。
温馨提醒:为新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是有效减少员工发生事故的重要手段。
2.冒险省事易出事。把必要的安全规定、安全措施、安全设备认为是其实现目标的障碍。例如为了图凉快不戴安全帽,为了省时间而擅闯危险区,为了多生产而拆掉安全装置,为了尽快动火不开动火令等。这样极易发生事故!
事故案例:2008年9月13日8时左右,一企业反应釜在检修过程时,1名员工未对釜中置换情况进行检测,且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作业,中毒晕倒。2名营救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施救,造成3人中毒死亡。
温馨提醒: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尤其对于高风险类岗位,一定要按规操作,切不可冒险作业!
3.新投工艺易出事故。为了争时间,抢速度,往往仓促上马、试车、使用,进而酿成悲剧。
事故案例:2016年11月19日,一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工业化实验噻唑烷过程中,使用不成熟的生产技术,工艺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副产品甲硫醇等有毒混合气体外泄,致主操作工中毒,现场人员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最终3人死亡、2人受伤。
温馨提醒: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要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必须对操作者和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赶工时期易出事故。在这时期,职工往往连续奋战,职工疲劳很容易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一些职工有时认为按照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去做,会耽误时间,影响进度,于是,他们想方设法改变或简化正常的作业程序,习惯性违章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案例:2019年1月25日,一建设工地在进行三楼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施工时突然发生坍塌,当场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原因为建设单位将310天合理工期压缩成210天,施工单位抢工期;安全隐患未消除,擅自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
温馨提醒: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必须既考虑需要又兼顾可能,不能随意追加任务或缩短工期。如发现职工“抢任务忽视安全”的现象要立即令其停工。
5.工作收尾易出事故。经过一天的劳作,职工的体力和精力消耗很大,盼望早点下班休息,这是人之常情。这时,也往往会出现思想溜号,工作精力不集中,而导致习惯性违章行为。作业接近尾声,一直平安无事,人们对事故的警惕性会有所松懈。
事故案例:2011年7月30日,某企业后勤员工站在洒水车上冲洗综合楼窗户玻璃及墙面卫生,当工作结束从车箱尾部梯子下来时,梯子打滑,人从梯子上摔倒在地上,导致头部受伤。
温馨提醒:企业各级领导特别是班组长和安全员在这时应勤提醒、多督促,使广大职工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6.工作打闹易出事故。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极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事故案例:2019年,山东某地一叉车司机准备使用叉车卸货时,与司机相熟的同事跳到叉车上与其嬉笑打闹,司机不小心误踩油门,叉车叉子插到了前方卸货的工友腰上,工友因为伤势过重、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温馨提醒:严格执行作业场所不准奔跑、跳跃、嬉戏、打闹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夜间作业易出事故。夜间作业是安全生产多发时段,因为管理松弛,职工思想麻痹松懈,形成盲区。单独执行作业任务时,职工容易发生习惯性违章,这是因为他们离开了集体,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造成思想麻痹。
事故案例:李某是一家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车间的造纸工。2019年10月20日0时至8时,是李某上夜班的时间。当天凌晨5时45分左右,纸辊架上原有的半成品纸辊突然坍塌,砸向坐在车间内正在打瞌睡的李某,造成其右脚踝骨骨折。
温馨提醒: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和现场带班制度,夜班时间,要加大巡检力度,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克服夜班时间的麻痹松懈思想,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派职工单独执行作业任务时,一定要在交待任务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点分析,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担当监护人。
8.交叉作业易出事故。同一生产区域、同一时间有两个以上单位(班组)同时作业,特别是一些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对生产区域情况不熟悉、协调配合差、相互干扰等因素,易造成事故发生。
事故案例:2014年12月31日,一机械制造公司在建设试生产期间的车间三车轴装配车间停产。车间主任通知87名员工到车间进行盘点和维护检修改造设备,并安排使用稀释剂清除车轴装配总线表面油漆。24人在装配A、B线两侧使用稀释剂清洁作业;3人在装配A线附近切割作业;5人准备在装配B线附近烧焊作业;其他人员分别在盘点、划地面标识线、维护检修改造设备等;随后电焊熔渣引爆了挥发的稀释剂,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温馨提醒: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9.特殊天气易出事故。生产安全时时刻刻都受到气象因素的影响,例如高温、暴雨、台风、强对流天气等,极易导致生产设施、生产环境等出现问题,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故案例:2005年4月21日,一化工厂乳化车间在雷暴雨中发生爆炸事故。该工厂主要生产炸药,是定点生产民爆器材专业厂家,爆炸是雷电引爆炸药所致,事故致19人遇难,11人受伤。
温馨提醒:请各企业关注气象部门关于特殊灾害天气、防汛抗洪、防台抗台等预警信息通知,及时落实防范措施。
10.假期前后易出事故。节假日前后,一些职工沉湎于节日的欢乐气氛中,心思并没有用到工作岗位上,很容易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
事故案例:2020年3月2日上午11时左右,一制造有限公司节后复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温馨提醒:企业各级领导应及时掌握这个时期职工的心理活动,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无捷径可走,却有规律可循!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一线三排”“四令三制”等工作机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