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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石油(浅海)作业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14日

 “自我约束,委托检验,政府监督”的监督管理体系
 
    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据道:

      a)企业自我约束,就是由企业对海上石油作业的全过程负责。企业从油气田开发方案的研究制定开始,直至油田生产的结束,必须根据法规和标准进行风险分析、设计、建造、安装、调试和组织生产,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企业应在满足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需要选择设计建造标准,并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海 上石油设施的设计、建造进行质量安全把关。承包商(设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企业有义务选择合格的承包商并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以确保海上作业的安全。

     企业安全机构的职责是:制定海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督促作业者及时申报海上作业许可或作业认可;组织安全检查,对海上作业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根据中国海洋石油办公室地区执行机构的要求提交有关报告。

      b) 委托检验即为第三方检验,是指在海上油气田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由经过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格的第三方发证检验机构,根据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建造检验、生产过程中定期检验、安全评估等工作,并按要求对检验合格的油气设施进行发证。发证检验的主要内容包括:结构、石油天然气专业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起货设备、无线电通讯设备、航行信号、监测和报警系统、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动力设备、锚泊装置、系泊系统、直升机甲板及其设备、居住舱室等。

    第三方发证检验机构独立行使检验职能,在进行发证检验工作前,必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并取得资格证书。油(气)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发证检验包括:建造检验和作业中检验,其中作业中检验分为年度检验、特别定期检验、临时检验。拟申请某一船级社或本站进行发证检验的海上油(气)设施,应向其提交申请,或与发证检验单位签署合同协议。

     c)政府监督管理,就是由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渤海发全监督所(渤海所),根据授权的职能对海上石油作业进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安全督管理,根据法规补充制定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规章,依法对作业者的安全管理工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如下:

      1)作业者在编制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时要同时完成安全分析报告,基本设计阶段完成基本设计安全篇,投产前编制油田的安全手册与应急计划并报渤海所审批。

      2)海上油气田投产前、钻井船开始钻井作业前、海底管线和陆上油气终端投产前,作业者都必申衣作业许可检查,在渤海所检查合格并颁发作业许可证后才能投产和开始作业。

      3)物探船、铺管船、起重船等海上石油作业船舶在作业前要进行作业认可,取得渤海所的作业认可通知后才能开始作业。

      4)渤海所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对不按法规要求进行检验和检验质量不合格的机构有权取消其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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