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安全监管,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沟底煤矿1902运输巷在放炮作业过程中,竟人为用安全套套上瓦斯探头,造成作业现场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见本报8月9日一版)。这一“创举”,看似荒唐,实则疯狂,是典型的要钱不要命、要煤不守法。
搞煤的人都知道,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其危害之大,甚于猛虎;其酿祸之多,罄竹难书。以去年为例,全国煤矿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20起、死亡215人,分别占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60.6%和74.4%,同比分别上升3个和18个百分点。瓦斯不防,祸在旦夕;瓦斯不除,永无宁日。
然而,一些煤矿助纣为虐、弄虚作假,对“第一杀手”网开一面、放人一马,成了瓦斯的纵容者、包庇者。
瞒天过海者有之。有的煤矿为了减投入、降成本,不愿戴高瓦斯或突出矿井的“帽子”,与中介机构里应外合,出现“俩矿同属一煤层、瓦斯等级却不同”的怪现象。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超层越界的煤层,与相邻的高瓦斯矿井为同一煤层,但该矿仍按照低瓦斯矿井管理,结果发生“10·3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
掩耳盗铃者有之。对看不见、摸不着的瓦斯,监控探头是最忠实可靠的“哨兵”。然而,面对“只要瓦斯超限、煤矿就得停产撤人”的要求,有的煤矿没有一门心思治理瓦斯,却挖空心思弄虚作假,让“哨兵”耳失聪、目失明。
贵州盘县松林煤矿将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的传感器用塑料袋包住,致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最终发生“1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四川乐山市老林头煤矿随意拆除瓦斯探头,导致瓦斯监测数据不能及时上传,无法对瓦斯超限进行预警断电,发生“4·27”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耍小聪明”害人害己,“玩假把式”贻害无穷。血的教训警示我们,煤矿在瓦斯防治上弄虚作假、自欺欺人,早晚要出大事、吃大亏。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然而,沟底煤矿不走光明大道,偏行歪门邪道。如此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就是草菅人命,就是罔顾法律,就是漠视红线,必须受到严惩。
沟底煤矿顶风作案,发生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这警示我们:要钱不要命的疯狂,仍未销声匿迹;要煤不守法的冲动,仍未斩草除根。对沟底煤矿的荒唐之举,千万别当成笑话、一笑而过,当成故事、一听了之。各地应将其视为一针清醒剂、一幕警示剧,从严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使顶风作案者无处躲藏,使侥幸者丢掉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