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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使用安全带防范高处坠落

  来源:广东安全生产杂志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24日

高处坠落是施工现场的四大伤害之一,且死亡率较高,在40%左右。根据我国2004~2012年我国建筑施工事故的统计数据,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数量每年都排在第一位,占建筑施工事故总数的41%至53%。高处坠落事故不仅会拖慢工程进度,更意味着对生命的严重威胁,企业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高处坠落事故的三大特点

坠落过程时间短,坠落者没有时间采取补救措施。一般人的反应速度是0.8s,而一旦坠落,在0.3s内,工人将下落0.45m,0.6s后,下落速度将达到21km/h,产生1089kg的冲击力。

应急救护困难,死亡率高。发生高处坠落后,受伤害部位依次是颅脑外伤、脊髓损伤、颈椎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以及腹腔脏器破裂导致的内出血等,因发现不及时、救护方法错误、送医时间过长等因素也会增加高处坠落人员的死亡率。

工作环境复杂,易产生二次伤害。高处坠落事故最易在建筑安装登高架设作业过程中与脚手架、吊篮处、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以及悬空高处作业时发生。其次是在“四口五临边”处,涉及人员较多,且高处坠落发生后,易发生被下方物体戳伤、溺水、触电等二次伤害。

应选用何种安全带

防范高处坠落,应首先从工程设计、施工工序入手,减少高空作业;其次是使用先进的施工机械,编制专项方案,提高本质安全。完善安全护栏、抓绳器系统、防坠器、孔洞盖板、安全网、安全带等都是防范高坠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中,安全带的选择和使用都有很多应重视的细节。

目前在市面上,应用于高处作业的安全带分为全身式安全带、腰带式安全带和半身式安全带。在我国大多民用建筑工地,工人往往使用的是腰带式或半身式安全带,且安全带上仅有一个挂钩,更无缓冲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腰带式或半身式安全带容易对人的腰椎等部位造成伤害,曾有德国学者就腰带式安全带在高处坠落时的保护作用进行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在坠落高度为5m的情况下,使用腰带式安全带会因下坠产生的冲击力使得人体的脊柱骨折,从而导致人员瘫痪或死亡。

因为腰带式安全带或半身式安全带带来的巨大隐患,不少发达国家的施工现场已经普遍使用带有缓冲器的双挂绳(钩)的全身式安全带。相较于腰带式和半身式安全带,双挂绳(钩)可以为移动或攀爬中的工人提供不间断的坠落防护,全身式安全带则有更大的本质安全性,可将坠落产生的冲击荷载分散至肩部、腿部及裆部,减少对上半身胸腹部内脏器官、脊椎等脆弱部位的冲击。一旦高处坠落的高度过大,安全带上所受的冲击力大于一定值时,冲击力会继续对安全带做功,可能会对安全带的使用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带有缓冲器的安全带更能保护高处坠落的工人。当安全带上所受的冲击力超过其限定值时,缓冲器内的其中一根系带会被撕裂,慢慢展开,从而消耗大部分的冲击能量,从而达到保护高处坠落的工人的作用。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选对了何种安全带,并不意味着处于高处作业的工人万事大吉。如果不熟悉安全带的使用,那么,即使选对了安全带也不过是一个心理安慰。

了解缓冲器打开后的最大伸展长度。安全带的缓冲器在打开后的长度是有限制的。依据《坠落防护缓冲器》(GB/T24538-2009)的要求,I型缓冲器对应的自由坠落距离应不大于1.8m,永久变形不应大于1.2m。国内外的厂家在生产时,都将用于安全带的缓冲器的伸展长度设计为1.0m至1.1m。

计算安全净空高度。为了避免人员坠落时撞击到下层基准面,应在使用带缓冲器的安全带时,与下方坠落基准面保持一定的安全净空高度。为尽量减少人员坠落时的自由坠落高度和必须的安全净空距离,施工单位在采购安全带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购1m至1.2m或1.5m至1.8m的带缓冲器的安全带或可自动收缩且单独具有防坠功能的安全带。

合理使用防坠器。当安全净空距离不够或频繁使用安全带挂钩影响工作效率时,可使用速差式防坠器。但要避免将防坠器挂钩与带有缓冲器的安全带挂钩相连接,这样会导致坠落时防坠器失效。同时要避免超载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的防坠器因采用的标准不一致,若采用国标,防坠器所能承受的负重不大于100kg;若采用美国OSHA标准,负重不大于140kg。

合理使用锚点吊带和可调节长短的安全带。安全带禁止打结使用,一旦安全带打结使用,其可承受的冲击力将会减少25%;若要利用上部的钢梁作为连接点,禁止直接用普通的安全带自缠绕式钩挂,应使用有资质厂家生产的锚点吊带或可调节长度的安全带。

预防钟摆效应。在使用防坠器或安全带时,应避免高处坠落时的“钟摆效应”造成人员撞击障碍物。在锚固点下方工作时,人员离锚固点的水平距离越远,“钟摆效应”产生的撞击力越大。

做好水平生命线的设计。针对水平生命线,我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规定“当采用钢丝绳做安全带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绳长的1/20,并控制在10cm以内”。根据美国OSHA的标准,水平生命线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士进行设计,并确保2倍的安全系数。

警惕“悬吊伤害”

所谓“悬吊伤害”,是人员高处坠落后由于重力的作用以及安全带对大腿根部静脉的压迫,大量的血液停留在下肢静脉中,无法顺利回流入心脏,使上半身血液流量不足,进而引发心率加快、大脑及肾脏缺血缺氧。若发生悬吊伤害,伤者将于20至30分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内休克死亡。为了避免悬吊伤害的发生,应采取如下五项措施:

1.加强对工人及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知晓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及悬吊伤害的危害和症状。

2.在安排可能会发生高处坠落的工作时,至少安排两人进行作业,防止单人作业时万一发生坠落无法被及时发现。

3.若有条件,作业单位应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带配备专业的救援用自救套件。坠落发生后,只要坠落者意识清醒,即可自行打开自救套件,双腿踩在系带上,以活动腿部肌肉,避免血液积聚在腿部。

4.提前制定救援计划,配备救援用三脚架、人员吊篮等急救设施,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一旦发生坠落,应急救援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将坠落人员营救下来,且在保持安全带腰带脚环受力的情况下,使其上半身挺直将腿呈W形,并尽快送医。任何情况下,禁止将人员营救至地面后直接使其躺平。因为伤者平躺后,腿部累积的大量血液会瞬间回流到心脏,可能会使心脏骤停,导致死亡。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还要经常检查安全带是否有裂痕,脱钩是否变形,妥善保养。使用安全带时,要百分之百系好,做到高挂低用,悬挂在牢固可靠之处,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严禁擅自接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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